當然,我是需要工作,也要生活下去。上了新公司,人事部小姐為我逐一講解合約的條款,我雖然在聆聽,卻沒有細想其意思。而當她著我為合約簽署時,我的右手不其然頓住了,我沒有簽下去的勇氣...(其實是由於新公司的一件事令我耿耿於懷...)呆了半晌,當我想到事情已經無可挽回,縱使我多麼任性也不能改變甚麼,我的筆,也自然在合約上寫下名字。
說真的,工作初期的三、四天,我迷惘,有欲哭無淚的感覺,每一天晚上想起往事時淚水都幾乎從眼眶裡流出來,我知道是我未習慣新工作,也知道只是我未能放開緊握的雙手。新公司派我到離開了差不多一年半的浸會大學進駐,青山依舊,人面全非,舊日熟悉的伙伴都已不在我身旁,所以我才會感到孤獨,感到不安,感到悲觀。
05年攝於浸會大學新院A座天台,22歲,其為Site in Charger。
我離開了舊公司,是事實;我在新公司工作,也是事實;無論我怎樣去憂傷或難過,從前的已過去,今時不同往日,除非我另謀出路,否則我只有提起全部勇氣去面對。


